日前,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fā)布了國家標準《食用酒精質量要求》,標準號GB/T 10343-2023,發(fā)布日期為2023年3月17日,執(zhí)行日期為2024年4月1日。
為有效提高了該標準的適用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與原標準相比,新標準主要變化如下:
一、《食用酒精》GB 10343-2008國家標準在發(fā)布時是強制性國家標準,但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酒精》(GB 31640-2016)標準執(zhí)行后,其已經成為推薦性產品標準。所以,這次新國標為推薦性國家標準。
二、新標準更改了產品定義,即將原來“食用酒精”單一名稱,增加成為“食用酒精”和“食用釀造酒精”兩個名稱同時使用,等同定義。食用釀造酒精這一名稱便于向消費者普及食用酒精生產的酵母釀造工藝屬性。
三、根據生產原料不同對產品增加了分類,分成為谷物食用酒精、薯類食用酒精、糖蜜食用酒精和其他食用酒精四類。谷物主要包括玉米、小麥等,薯類主要包括木薯、甘薯等,糖蜜主要包括甘蔗糖蜜、甜菜糖蜜等。
四、為適應市場對高品質食用酒精的需求,同時和國際接軌,在普通級、優(yōu)級、特級基礎上,增加了超級中性級別(super neutral alcohol,extra neutral alcohol),在色度、硫酸試驗色度、氧化時間、正丙醇、酯、不揮發(fā)物等項目理化指標優(yōu)于特級指標,在感官上無限接近于無氣味的、無口味的,純凈的、中性的、純度極高的一個食用酒精質量級別。
五、根據有關規(guī)定,在食品產品質量國家標準中,不包含對食品安全指標項目上的要求。所以,在本標準中,不再包含甲醇、醛、氰化物等安全指標的要求。甲醇、醛、氰化物等安全指標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酒精》(GB 31640-2016)執(zhí)行。
《食用酒精》國家標準自1989年首次實施以來,歷經2002年版本、2008年版本,至現(xiàn)在的2023年版本是《食用酒精》國家標準的第三次修訂。該標準的實施,對于提高我國食用酒精產品質量、保障消費者的健康權益,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同時也有效促進了我國發(fā)酵酒精行業(yè)整體生產技術的發(fā)展和進步。隨著我國發(fā)酵酒精行業(yè)生產技術水平的不斷提升和食用酒精產品市場需求變化,原標準中的一些內容已經不適應行業(yè)的發(fā)展現(xiàn)狀和趨勢。該標準的修訂和實施,將進一步提高我國食用酒精產品質量水平、滿足市場需求,并將促使我國發(fā)酵酒精行業(yè)整體生產技術水平邁上新的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