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放管服”改革精神,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根據《行政許可法》《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關于調整部分食品生產許可權限及事項的公告》(2018年第203號)和《關于鹿邑縣承接部分食品生產許可事權的公告》(2018年第234號)的基礎上,經研究決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省局將肉制品、乳制品、酒類(除白酒、食用酒精外)等3大類食品類別,以及飲料中的固體飲料、其他飲料、方便食品中的調味面制品、糖果制品中的壓片糖果、茶葉及相關制品中的代用茶等5種食品品種的審批權限調整至各省直管縣(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省局不再受理上述食品生產許可的申請。之前已受理的上述食品生產許可事項仍按原渠道辦理。
特此公告。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