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認證證書
6.1 認證證書有效期
HACCP體系認證證書有效期為3年。認證證書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認證證書應涵蓋以下基本信息(但不限于):
(1) 證書編號;
(2) 組織名稱、地址;
(3) 證書覆蓋范圍(含產品生產場所、生產車間等信息);
(4) 認證依據(jù);
(5) 頒證日期、證書有效期;
(6) 認證機構名稱、地址。
認證證書的編號應從“中國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tǒng)”中獲取,認證機構不得自行編制認證證書編號發(fā)放認證證書。
6.2 認證證書的管理
認證機構應當對獲證組織認證證書使用的情況進行有效管理。
6.2.1認證證書的暫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證機構應當暫停其使用認證證書,暫停期限最長為六個月。
(1) 獲證組織未按規(guī)定使用認證證書的;
(2) 獲證組織違反認證機構要求的;
(3) 獲證組織發(fā)生食品安全衛(wèi)生事故;質量監(jiān)督或行業(yè)主管部門抽查不合格等情況,尚不需立即撤銷認證證書的;
(4) 獲證組織HACCP體系或相關產品不符合認證依據(jù)、相關產品標準要求,不需要立即撤銷認證證書的;
(5) 獲證組織未能按規(guī)定間隔期實施監(jiān)督審核的;
(6) 獲證組織未按要求對信息進行通報的;
(7) 獲證組織與認證機構雙方同意暫停認證資格的。
6.2.2 認證證書的撤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證機構應撤銷其認證證書。
(1) 獲證組織HACCP體系或相關產品不符合認證依據(jù)或相關產品標準要求,需要立即撤銷認證證書的;
(2) 認證證書暫停期間,獲證組織未采取有效糾正措施的;
(3) 獲證組織不再生產獲證范圍內產品的;
(4) 獲證組織出現(xiàn)嚴重食品安全衛(wèi)生事故或對相關方重大投訴未能采取有效處理措施的;
(5) 獲證組織虛報、瞞報獲證所需信息的。
(6) 獲證組織不接受相關監(jiān)管部門或認證機構對其實施監(jiān)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