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精品二区按摩片,亚州另类欧美综合一区,亚洲日韩国产一区二区,国产在线观看片免费人成视频

<dfn id="yldih"></dfn>
  • <ul id="yldih"><td id="yldih"></td></ul>

  • <dfn id="yldih"></dfn>
    1. <dfn id="yldih"></dfn>
      <ul id="yldih"></ul>
      食品伙伴網服務號
      當前位置: 首頁 » 儀器設備 » 通用實驗室儀器 » 正文

      實驗室玻璃儀器使用指南(用途、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等)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24-04-17
      核心提示:實驗室的玻璃器皿各種各樣,尤其是化學實驗室,每天都要跟這些瓶瓶罐罐打交道,使用它們該注意些什么呢?首先將化學實驗室儀器按
      實驗室的玻璃器皿各種各樣,尤其是化學實驗室,每天都要跟這些瓶瓶罐罐打交道,使用它們該注意些什么呢?

      首先將化學實驗室儀器按是否可以加熱簡單歸一下類:
      A.不能加熱:量筒、集氣瓶、漏斗、溫度計、滴瓶、表面皿、廣口瓶、細口瓶等;
      B.能直接加熱:試管、蒸發(fā)皿、坩堝、燃燒匙;
      C.間接加熱:燒杯、燒瓶、錐形瓶;

      玻璃器皿用途

      (1)試管常用做:

      ①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

      ②也可用做收集少量氣體的容器;

      ③或用于裝置成小型氣體的發(fā)生器。


      (2)燒杯主要用于:

      ②解固體物質、配制溶液以及溶液的稀釋、濃縮;

      ②也可用做較大量的物質間的反應。


      (3)燒瓶(圓底燒瓶,平底燒瓶):
      ①常用做較大量的液體間的反應;

      ②也可用做裝置氣體發(fā)生器。


      (4)錐形瓶常用于:

      ①加熱液體;

      ②也可用于裝置氣體發(fā)生器和洗瓶器;

      ③也可用于滴定中的受滴容器。


      (5)蒸發(fā)皿通常用于溶液的濃縮或蒸干。


      (6)膠頭滴管用于移取和滴加少量液體。
      注意:

      ①使用時膠頭在上,管口在下(防止液體試劑進入膠頭而使膠頭受腐蝕或將膠頭里的雜質帶進試液);

      ②滴管管口不能伸入受滴容器(防止滴管沾上其他試劑);

      ③用過后應立即洗滌干凈并插在潔凈的試管內,未經洗滌的滴管嚴禁吸取別的試劑;

      ④滴瓶上的滴管必須與滴瓶配套使用。


      (7)量筒用于量取一定量體積液體的儀器。

      ①量筒內稀釋或配制溶液,決不能對量筒加熱;

      ②在量筒里進行化學反應。
      注意:在量液體時,要根據所量的體積來選擇大小恰當?shù)牧客玻ǚ駝t會造成較大的誤差),讀數(shù)時應將量筒垂直平穩(wěn)放在桌面上,并使量筒的刻度與量筒內的液體凹液面的最低點保持在同一水平面。


      (8)托盤天平是一種稱量儀器,一般精確到0.1克。

      注意:稱量物放在左盤,砝碼按由大到小的順序放在右盤,取用砝碼要用鑷子,不能直接用手,天平不能稱量熱的物體, 被稱物體不能直接放在托盤上,要在兩邊先放上等質量的紙,易潮解的藥品或有腐蝕性的藥品(如氫氧化鈉固體)必須放在玻璃器皿中稱量。


      (9)集氣瓶

      ①用于收集或貯存少量的氣體;

      ②也可用于進行某些物質和氣體的反應。(瓶口是磨毛的)


      (10)廣口瓶(內壁是磨毛的)

      常用于盛放固體試劑,也可用做洗氣瓶。


      (11)細口瓶:

      用于盛放液體試劑,棕色的細口瓶用于盛裝需要避光保存的物質,存放堿溶液時試劑瓶應用橡皮塞,不能用玻璃塞。


      (12)漏斗用于向細口容器內注入液體或用于過濾裝置。


      (13)長頸漏斗用于向反應容器內注入液體,若用來制取氣體,則長頸漏斗的下端管口要插入液面以下,形成“液封”,(防止氣體從長頸斗中逸出)。


      (14)分液漏斗主要用于分離兩種互不相溶且密度不同的液體,也可用于向反應容器中滴加液體,可控制液體的用量。


      (15)試管夾用于夾持試管,給試管加熱,使用時從試管的底部往上套,夾在試管的中上部。


      (16)鐵架臺用于固定和支持多種儀器,常用于加熱、過濾等操作。


      (17)酒精燈:

      ①用前先檢查燈心,絕對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里添加酒精;
      ②也不可用燃著的酒精燈去點燃另一酒精燈(以免失火);
      ③酒精燈的外焰最高,應在外焰部分加熱先預熱后集中加熱;
      ④要防止燈芯與熱的玻璃器皿接觸(以防玻璃器皿受損);
      ⑤實驗結束時,應用燈帽蓋滅(以免燈內酒精揮發(fā)而使燈心留有過多的水分,不僅浪費酒精而且不易點燃),決不能用嘴吹滅(否則可能引起燈內酒精燃燒,發(fā)生危險);
      ⑥萬一酒精在桌上燃燒,應立即用濕抹布撲蓋。

      (18)玻璃棒用做攪拌(加速溶解)轉移,如pH的測定等。


      (19)燃燒匙。


      (20)溫度計剛用過的高溫溫度計不可立即用冷水沖洗。


      (21)藥匙用于取用粉末或小粒狀的固體藥品,每次用前要將藥匙用干凈的濾紙揩凈。

      玻璃器皿的基本操作

      (1)藥品的取用:“三不準”

      ①不準用手接觸藥品;

      ②不準用口嘗藥品的味道;

      ③不準把鼻孔湊到容器口去聞氣味。
      注意:

      已經取出或用剩后的藥品不能再倒回原試劑瓶,應交回實驗室。


      A.固體藥品的取用
      取用塊狀固體用鑷子(具體操作:先把容器橫放,把藥品放入容器口,再把容器慢慢的豎立起來);取用粉末狀或小顆粒狀的藥品時要用藥匙或紙槽(具體操作:先將試管橫放,把盛藥品的藥匙或紙槽小心地送入試管底部,再使試管直立)。


      B.液體藥品的取用
      取用很少量時可用膠頭滴管,取用較多量時可直接從試劑瓶中傾倒(注意:把瓶塞倒放在桌上,標簽向著手心,防止試劑污染或腐蝕標簽,斜持試管,使瓶口緊挨著試管口)。


      (2)物質的加熱給液體加熱可使用試管、燒瓶、燒杯、蒸發(fā)皿;
      給固體加熱可使用干燥的試管、蒸發(fā)皿、坩堝。


      A.給試管中的液體加熱試管一般與桌面成45°角,先預熱后集中試管底部加熱,加熱時切不可對著任何人。


      B.給試管里的固體加熱:試管口應略向下(防止產生的水倒流到試管底,使試管破裂)先預熱后集中藥品加熱。



      注意:

      被加熱的儀器外壁不能有水,加熱前擦干,以免容器炸裂;加熱時玻璃儀器的底部不能觸及酒精燈的燈心,以免容器破裂。燒的很熱的容器不能立即用冷水沖洗,也不能立即放在桌面上,應放在石棉網上。


      (3)過濾是分離不溶性固體與液體的一種方法(即,一種溶,一種不溶,一定用過濾方法)如,粗鹽提純、氯化鉀和二氧化錳的分離。
      操作要點:

      “一貼”、“二低”、“三靠”;
      “一貼” 指用水潤濕后的濾紙應緊貼漏斗壁;


      “二低”指

      ②紙邊緣稍低于漏斗邊緣;

      ②濾液液面稍低于濾紙邊緣;


      “三靠”指

      ①燒杯緊靠玻璃棒;

      ②玻璃棒緊靠三層濾紙邊;

      ③漏斗末端緊靠燒杯內壁。


      (4)儀器的裝配裝配時,一般按從低到高,從左到右的順序進行。


      (5)檢查裝置的氣密性先將導管浸入水中,后用手掌緊物捂器壁(現(xiàn)象:管口有氣泡冒出,當手離開后導管內形成一段水柱。


      (6)玻璃儀器的洗滌如儀器內附有不溶性的堿、碳酸鹽、堿性氧化物等,可加稀鹽酸洗滌,再用水沖洗。如儀器內附有油脂等可用熱的純堿溶液洗滌,也可用洗衣粉或去污粉刷洗。清洗干凈的標準是:儀器內壁上的水即不聚成水滴,也不成股流下,而均勻地附著一層水膜時,就表明已洗滌干凈了。


      (7)常用的意外事故的處理方法
      A.使用酒精燈時,不慎而引起酒精燃燒,應立即用濕抹布。
      B.酸液不慎灑在桌上或皮膚上應用碳酸氫鈉溶液沖洗。
      C.堿溶液不慎灑在桌上應用醋酸沖洗,不慎灑在皮膚上應用硼酸溶液沖洗。
      D.若濃硫酸不慎灑在皮膚上千萬不能先用大量水沖洗。

      氣體的制取、收集
      (1)常用氣體的發(fā)生裝置
      A.固體之間反應且需要加熱,用制O2裝置(NH3、CH4);一定要用酒精燈。

      (2)常用氣體的收集方法
      A.排水法適用于難或不溶于水且與水不反應的氣體,導管稍稍伸進瓶內,(CO、N2、NO只能用排水法);
      B.向上排空氣法適用于密度比空氣大的氣體(CO2、HCl只能用向上排空氣法);
      C.向下排空氣法適用于密度比空氣小的氣體。
      排氣法:導管應伸入瓶底。

      (3)氣體的驗滿:
      O2的驗滿:用帶余燼的木條放在瓶口。
      CO2的驗滿:用燃著的木條放在瓶口。

      證明CO2的方法是用澄清石灰水。

      注意事項

      (1)試管夾應夾在的中上部,鐵夾應夾在離試管口的1/4處。
      (2)加熱時試管內的液體不得超過試管容積的1/3,反應時試管內的液體不超過試管容積的1/2。
      (3)使用燒瓶或錐形瓶時容積不得超過其容積的1/2,蒸發(fā)溶液時溶液的量不應超過蒸發(fā)皿容積的2/3;酒精燈內的酒精不得超過其容積的2/3,也不得少于其容積的1/4。
      (4)在洗滌試管時試管內的水為試管的1/2(半試管水);在洗氣瓶內的液體為瓶的1/2;如果沒有說明用量時應取少量,液體取用1-2毫升,固體只要蓋滿試管的底部;加熱試管內液體時,試管一般與桌面成45°角,加熱試管內的固體時,試管口略向下傾斜。

      文章來源:網絡 
      編輯:songjiajie2010

       
      分享:
      關鍵詞: 操作規(guī)程
       

       
       
      推薦圖文
      推薦儀器設備
      點擊排行
       
       
      Processed in 0.130 second(s), 17 queries, Memory 0.8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