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試驗所用的器皿需經處理,以去除可能存在的外源性內毒素。耐熱器皿常⽤用干熱滅菌法250°C、⾄少30分鐘去除 ,也可采用其他確證不干擾細菌內毒素檢查的適宜⽅法。若使用塑料器具,如微板和與微量加樣器配套的吸頭等, 應選用標明無內毒素并且對試驗無干擾的器具。
2.一般供試品溶液和鱟試劑混合后溶液的pH值在6.0~8. 0的范圍內為宜,可使用適宜的酸、堿溶液或緩沖液調節(jié)pH值。酸或堿溶液須用細菌內毒素檢查用水在已去除內毒素的容器中配制。所用溶劑、酸堿溶液及緩沖液應不含內毒素和干擾因⼦。
3.可通過對供試品進⾏更大倍數的稀釋或通過其他適宜的方法如過濾、中和、透析或加熱處理等排除干擾。為確保所選擇的處理方法能有效地排除干擾且不會使內毒素失去活性,要使用預先添加了標準內毒素再經過處理的供試品溶液進行干擾試驗。
4.除了內毒素,鱟試劑還與某些β-葡聚糖反應,產⽣假陽性結果。如遇含有β-葡聚糖的樣品,可使⽤去G因⼦鱟試劑或G因⼦反應抑制劑來排除鱟試劑與葡聚糖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