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加工廠,落地產品的處理和毛發(fā)控制一樣,也是一個爭論不休又不可避免的問題,在這里,牽扯幾個問題:
1、如何減少落地產品。
落地產品不管是可用還是不可用,都造成了安全、衛(wèi)生和質量隱患,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浪費,所以治標先治本,要從硬件建設和人員管理等各個方面減少產品落地的隱患。
2、產品落地時,怎么處理?
無論前面的措施如何完善,原料、半成品或產品或多或少都會發(fā)生落地現象,落地以后怎么處理?這是一個爭論不休的問題,真是不處理不好,處理有怕引出麻煩。記得有一次來客戶還是有審核的,剛好一半成品落地,工人那去處理了(送到廢棄桶,然后洗手消毒,按說也合理),因為客戶或審核員跟蹤看了,沒有表態(tài),一位領導沖我發(fā)火(關我屁事?):處理什么處理,假裝沒看見放在那里就行了!在這個還接上,無非兩個話題:如何標識落地產品放置混入合格品中;處理落地產品的人如何防止交叉污染的發(fā)生。首先要有專用的容器來放置,其次處理以后處理的人員的消毒問題;最后要規(guī)定處理的權限,也就是誰可以處理(當然也可以是任何人),有權限處理的人要受到充分的培訓。
3、落地產品的評審和處置。
落地產品可不可以消毒后或采取其它措施后放入合格品中,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我認為這要分情況進行評審,或者是進行風險分析后確定。其依據無非就是:食品安全和質量,只要處理后食品是安全的,顧客也可以接受,有什么不可以呢?如果只要掉到地上就完全不能用,那我們也只有長在樹上和攀緣性藤上的瓜果可以吃了,糧食和蔬菜長在泥土里,動物生活在糞土里(現在講動物福利了,可能環(huán)境還好點了),這可比我們車間的地面臟多了,哈哈,開個玩笑,但仔細想一想就是這么回事。
落地產品的處理,一直不是很規(guī)范,有的屬于規(guī)定不全面,有的屬于培訓不到位,而有的則屬于明知故犯,今天在這里再次強調。
1、要合理處理落地產品
首先要明確落地產品受到的污染和污染的嚴重程度,并明確污染對最終產品的影響程度,說嚴肅點就是進行風險分析。產品落地受到的污染:a、異物污染b、微生物污染c、化學污染(如果可能)
2、落地的產品要專人撿起
放在可識別,不會誤用,不會對其它產品和工器具造成污染的容器內,并保證其不再劣變;落地產品要評審后處理,處理以保證最終產品的安全和質量為依據。
a、異物污染:
地面上的塵埃(不一定是看得見的,不要以為我們的地面很干凈)、污水以及其它可見和不可見的物理污染物,我們在處理的時侯,要通過人工或者水洗等方式除去,評審的時侯要考慮,這樣處理后對最終產品就沒有影響了嗎?是,就放回合格品中,否,就降級或者廢棄處理。同時還要考慮,處理的人(撿的人和處理的人――可能是同一人)的手或手套受到污染了嗎?嚴重嗎?請你洗手!
b、微生物污染:
產品落地,受到微生物的污染是必然的,那在這個工序以及以后的工序,還可以采取什么措施?處理后放回合格品對同類產品有沒有不良影響?后面還有什么工序可以消除微生物的危害?比如我們處理蔬菜,在清洗前的工序,蔬菜落地后,只要沒有沾附異物,對最終產品來說,沒有什么影響;在清洗后未切分消毒的工序,產品落地后清洗一下應該就沒有問題了;在切分消毒以后落地,那就要根據產品的形態(tài)進行分析:重新的清洗消毒能否消除落地的污染?如果不能,只有廢棄;在速凍以后,產品出于凍結狀態(tài),落地后可能只有廢棄處理。處理過落地產品的人的手,也受到微生物的污染,請你在清洗后消毒。
c、化學污染:
如果地面剛剛消毒過,或特殊區(qū)域的地面,產品落地后可能受到化學污染,如消毒藥品、潤滑油等。受到化學污染的產品,除非證明受到的污染是可以消除的,否則要廢棄處理。
3、落地產品的撿起、評審、處理和驗證
要明確規(guī)定職權范圍,并培訓到位:一是指到每一個人,包括新員工;二是指要注意落實。
4、對產品落地事件的管理
產品落地,有機械設備不合理造成的(設備或工具存在缺陷),有管理不規(guī)范造成的(人員配置,生產安排不合理,產品積壓等),有員工操作不規(guī)范造成的,對落地產品及其處理情況要進行記錄,一是為了證明處理規(guī)范,沒有對最終產品造成危害,另一方面是積累資料,定期進行分析,找出產品落地的主要原因,對正下藥的進行改進。任何問題,都有一個對操作人的處理問題,產品落地了,必然有一個責任人,有的車間采取處罰的方法,我不反對,但希望掌握好一個尺度,不要造成員工的心里負擔,出現落地產品不匯報,趁人不發(fā)現未經評審處置就放回合格品中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