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市民高先生在大興法院要求北京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召回其生產的一批雪碧飲料。高先生介紹說,他買的雪碧中出現一只長約3厘米的蟲子。
“我是去年6月到酒仙橋那邊的一家超市,花48塊錢買了一箱雪碧。”高先生說,開箱后,他發(fā)現其中一瓶雪碧中有一只長約3厘米的異物,經仔細辨認,異物是一只天目科蟲子。高先生說:“我們全家對雪碧產生了很高的抵觸情緒,不能再提這飲料,一提起雪碧就會反胃。”高先生向大興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令北京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返還貨款5元,賠償精神撫慰金1萬元,并召回有問題的同批雪碧,責令其找出生產的漏洞和原因。
北京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專門帶來一瓶雪碧,準備和問題飲料進行對比。該代理人在反復對比之后說:“這瓶有問題的飲料,從外觀和規(guī)格上看,符合我公司生產的同類產品的外觀和規(guī)格,從感官上看是我公司生產的。”
高先生認為,問題飲料至今沒有打開,能清楚地看到里邊的蟲子,可見是在沒出廠之前就有了,這批飲料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作為雪碧的忠實顧客,他找可口可樂公司解決問題,但對方至今推托。
“瓶中出現異物,在中國還是第一次,所以我公司非常重視這個問題,但是不能接受原告的訴訟請求。”北京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代理人表示,高先生沒有提供他受到精神傷害的證據,而且雪碧是從超市買的,和可口可樂公司沒有直接買賣關系。至于召回同批產品,是行政法律關系,因此法院應駁回其訴訟請求。
在庭審結束之前,高先生突然提出撤訴,并表示要重新起訴,向北京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索賠精神損失費100萬元。大興法院當庭裁決準予高先生撤訴。